6月19日途乐证券,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公告。
文件明确:降低企业用能成本。对于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,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,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折执行。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和联动过户服务,开展企业办电“一证受理”服务。将“零审批、 零上门、零投资”服务对象拓展至 160 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。
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,原则上参股比例不低于10%。水电、油气储备设施、液化天然气接收站、油气管网、风电光伏、氢能装备、新型储能、 虚拟电厂、充电基础设施、智能微电网等领域,向民间资本公平开放。
对“千乡万 村驭风行动”风电项目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,同一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。提高配电网特别是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的核准或备案办理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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